對四川華西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給予行政處罰
時間:2022-05-09
來源: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廳
作者:佚名
青建罰字〔2018〕第10號
違法事實:已違反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第十九條、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》第五條的規定
處理情況:依據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第六十三條、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一條,決定給予你單位處拾萬元罰款,對項目負責人王朝暉處伍仟元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處罰日期:2018年2月2日
原文鏈接:http://zjt.qinghai.gov.cn/html/71/1567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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